电力电缆运行规程规定应做到八大要点

电力电缆运行规程规定应做到八大要点:
(1)电缆线路每三个月至少巡视一次,电缆竖井内的电缆每半年至少巡视一次。
(2)电缆竖井内的电缆终端头每三个月至少巡视一次。
(3)水底电缆线路由现场情况而定,通常每年巡视一次。在潜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应派遣潜水员检查电缆情况,测量河床的变化情况。
(4)发电厂、变电站的电缆沟、隧道、电缆井、电缆桥架及电缆线段等方面的巡查,至少三个月一次。
(5)定期检查并记录电缆的表面温度及周围温度(包括电缆、土壤、接头和大气温度),以确定电缆是否过载。要经常检查电缆温度,一般每月一次。当测得电缆温度不正常时,应研究其原因,并采取适当措施。与热力管道接近或交叉的电缆,对其周围土壤应进行温度特殊监视,一般每个月检查两次。
(6)铅包电缆,每年测量一次接地电阻;当单芯电缆铅包仅在一端接地时,应每季度测量其铅包对地的电压。单芯电缆铅包电流及电压测量,应在电缆负荷最高时进行。
(7)敷设在土中、隧道中以及沿桥梁架设的电缆,每三个月至少检查一次。当地面覆盖物有可能被破坏时(如因洪水、暴雨等遭到破坏),应根据季节和电缆线路沿线基建施工特点,临时增加巡视次数。
(8)暴雨后,对可能被冲刷地段,应进行特殊巡视。